李时洪:依法调解 定分止争
来源: 新法制报 | 日期: 2021年10月14日 | 制作: 何山 | 新闻热线: 0791-86847195
李时洪
1962年1月生,新余市司法局党组成员、政治处主任,新余市医疗(校园)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。
他既是一名司法局干部,又是一名人民调解志愿者,坚守人民调解工作一线十年如一日。他探索出摸清事实、分清责任、依法理赔“三部曲”,总结行之有效的“四心”(热心、耐心、细心、恒心)工作法。
10年间,他成功组织调处医患、校园或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纠纷856起,调解成功率95.86%;其中医疗纠纷实现无责调处医院“零赔偿”193起,占全省无责调处总数的54.73%。经他调结的纠纷没有发生一起当事人反悔或重新起诉、信访闹访的案例。